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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下游稻麦复种制的形成和发展(二)--以唐宋时代为中心的讨论

来源:"http://www.lunwencn.com">lunwencn 作者:李根蟠 时间:2007-11-23 Tag: 点击:
作者:李根蟠 编辑:studa9ngns< id= > 下篇:如何估价宋代长江下游稻麦复种制的发展

宋代长江下游稻麦复种制比前代有所发展,这大概没人反对,但发展程度如何,中外学者估计很不一致。近来,这一问题的讨论已和对宋代农业发展的总体估计联系在一起[1] 。需要辨析的问题是:宋代,尤其是南宋长江下游的稻麦复种是否已形成一种具有相当普遍性的稳定的耕作制度,从而使中国复种制度的发展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与此相关的问题是:宋代与冬麦复种的是早稻还是晚稻?唐宋江南稻作以早稻为主还是以晚稻为主?如何估计宋代江南平原稻麦复种制的推广程度等。下面,我们分别进行一些探讨。

一、 宋代稻麦复种的发展简况

江南稻麦复种最早的明确记载见于《吴郡图经续记》和《吴郡志》引述的赵霖奏。它们反映的都是北宋神宗时吴郡的情况。这些记载表明,宋代苏南稻麦复种确实出现了,已不是零星的现象,但它的实行仍受人力、土宜条件的制约,不能说已经普及了。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淮南东路的泰州(详后表)。事实上,北宋时代江南种麦并不普遍,苏东坡甚至有"浙中无麦"之说[2] 。类似的议论延续到南宋初年[3] 。江南冬麦和稻麦复种较大的发展是在南宋时期。由于两宋之际习惯面食的北方人大批流寓江南,麦价陡涨,加上当时租佃农民若实行稻麦复种,可以只纳秋课,不交麦租,在这样刺激之下,人们"竞种春稼,极目不减淮北"[4] 。这些"春稼",显然包括与水稻复种的冬麦。南宋有关稻麦复种的记载明显多了起来。王曾瑜曾搜集有关记载论证稻麦复种制在南宋时的长江流域已"处于稳定的成熟的发展阶段"[5] 。兹根据王文的例证并补充其他资料列表如下(按:因表格形式上网受到限制,兹把该表格转换成文字):

宋代稻麦复种资料表

材料1:
时间:熙宁四年(1071年)
地点:两浙西路吴郡昆山
内容:熙宁四年大水,众田皆没,独长洲尤甚,昆山陈新、顾晏、淘湛数家之圩高大,了无水患,稻麦两熟,此亦筑岸之验。
出处:范成大《吴郡志》卷19引赵霖奏
说明:吴郡包括吴县、长洲、昆山、常熟、吴江5邑,是现在的苏南一带。冬麦与水稻复种的技术前提之一是水田的排水,质量较好的圩田可排可灌,具备实行稻麦复种的条件,故能做到稻麦两熟。

材料2:
时间:元丰(1078-1085年)年间
地点:两浙西路吴郡
内容:其稼则刈麦种禾,一岁再熟,稻有早晚,其名品甚繁。农民隨其力之所及,择其土之所宜,以此种焉。
出处: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1084年)卷上

材料3:
时间:绍圣(1094--1098年)初
地点:淮南东路泰州
内容:谪守海陵,逮麦禾之两熟
出处:陆佃《陶山集》卷13《海州到任谢二府启》
说明:陆佃于北宋哲宗绍圣(1094-1097年)初谪泰州,旋改海州,文中海陵即属泰州(今江苏泰州),均为淮南东路地。北宋时淮南各州经济发达,水田占耕地十分之五六,宋人诗文中常见对当地稻花陂水的描写。参见韩茂莉《宋代农业地理》第78-79页,第218页,山西古籍出版社,1993年。尤其是海陵,是有名的粮仓,宋人有"吴地海陵之仓,天下莫及"(苏籀《双溪集》卷9《务农劄子》)之说。这里"麦禾两熟"的"禾"应指水稻。

材料4:
时间:建炎(1127-1130年)之后
地点:江、浙、湖、湘、闽、广
内容:建炎之后,江、浙、湖、湘、闽、广,西北流寓之人遍满。绍兴初,麦一斛至万二千钱,农获其利,倍于种稻。而佃户输租,只有秋课;而种麦之利,独归客户。于是竞种春稼,极目不减淮北。
出处:庄绰《鸡肋编》卷上
说明:庄绰,生卒年不详,他经历了北宋和南宋初期的神宗、哲宗、徽宗、钦宗、高宗五朝,足迹遍及大半个中国,《鸡肋编》成书于绍兴年间,作者根据他的亲见亲闻记述和保留了宋代珍贵的历史资料。表引材料不但记述了南宋初年麦作的推广,而且反映了稻麦复种的发展;"种麦之利,独归客户",是指佃户在租种地主的稻田中所种麦子归佃户所有,这种麦子显然是与水稻复种的。南宋政府为鼓励种麦实行的这种优惠政策,确是延续下来了。例如黄震《咸淳七年(1271年)中秋劝种麦文》说:"唯是种麦,不用还租,种得一石是一石,种得十石是十石。"(《黄氏日钞》卷78)方大琮《将邑丙戍(宝庆二年,1226年)秋劝种麦》说:"故禾则主佃分之,而麦则农专其利。"(《铁庵集》卷30)元初方回在《续古今考》中谈到宋末情形:"今民贫耕主家田,田佃户率中分……大小谷麻粟豆不等,惟种麦、荞麦则佃户自得。"(该书卷18"附论秦力役三十倍于古……")这种政策的制定和延续是与稻麦复种的推广相表里的。

材料5:
时间:南宋初年
地点:长江下游地区:淮南东路扬州或位处两浙西路的杭州
内容:早田刈获才毕,随即耕治晒暴,加粪壅培,而种豆麦蔬茹,以熟土壤而肥沃之,以省来岁功役;且其收,又足以助岁计也。
出处:陈旉《农书》(1149年)卷上《耕耨之宜篇》
说明:陈旉自称"西山隐居全真子","躬耕西山",以七十四岁高龄携农书至仪征访真州知府洪兴祖,其躬耕之地当在四周,推断是扬州西山;也有人因南宋淮南屡被金兵骚扰,难以安居写书,从而推断陈旉所居是杭州西山。前者属淮南东路,后者处两浙西路。农书写成于绍兴十七年(1149年),其内容当系较长时期农业生产经验的总结,主要反映长江下游、尤其当地的丘陵山区的农业生产情况。

材料6:
时间:绍兴初(1131-1138年之间)
地点:江南东路
内容:……粗已耕垦,趁种早禾了当,唯有二麦收刈后,合重行耕犁,再种晩禾。今已将毕,约于六月终周遍。
出处:叶梦得《石林奏议》卷11《奏措置买牛租赁与民耕种利害状》
说明:绍兴八年至十三年(1138-1143年),叶梦得再度任江南东路安抚制置大使,其间,淮西、江东牛疫,叶梦得奉旨措置买牛租赁与民耕种,他在奏书中谈到采取各种措施以后江东路的农作情况,奏文应写于五月,其时早稻已插完,麦收和插晚稻也将要完成。

材料7:
时间:绍兴年间
地点:淮南西路庐州(今合肥)
内容:土豪大姓、诸色人就耕淮南,开垦荒闲田地归官庄者,岁收谷麦两熟,欲只理一熟。如稻田又种麦,仍只理稻,其麦佃户得收。
出处:《宋会要》食货63之117
说明:这是绍兴十六年(1146年)淮南庐州知府吴逵的奏文。他讲的情况在淮南应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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