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迁的几个民族中,鲜卑族应该是农业化最彻底的民族。在他们还居住在东北大兴安岭一带时,畜牧和狩猎是他们谋生的主要手段,考古工作者在嘎仙洞收集了许多陶片、石器、骨器和角牙器等,其中狩猎工具占多数,并有大量的野猪、野鹿、野羊等动物骨骼,这表明这个时期狩猎业在经济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2] 。在魏晋时期鲜卑拓跋部在其酋长力微的带领下游居于鄂尔多斯草原,其以畜牧为生是可想而知的,及至四世纪初建立代国之时,其统治区内有大量汉人的存在,故这个时期可能就是粮食初步进入鲜卑生活的时期,如《晋书·秃发利鹿孤载记》曾言:
(利鹿孤)置晋人于诸城,劝课农桑,以供军国之用,我则习战法以诛未宾。若东西有变,长算以縻之,如其敌强于我,徙而以避其锋。
此处虽指的是鲜卑秃发氏的情况,但据此可推知拓跋氏亦大抵如此,自己本部族人仍以畜牧为业,而以汉人从事农业生产以补充国用,主要是用于饲养牲畜,人的食用粮食是少量的,只到四世纪中期即拓跋什翼犍时期情况还是如此,如他曾经想要修筑宫室,其母平文皇后曰:“国之上世,迁徙为业,今事难之后,基业未固,若城郭而居,一旦寇来,卒难迁动。”[13] 这即表明这个时期他们尤习于迁徙之俗,农业生产自然不可能有很高的地位。
粮食真正进入鲜卑拓跋氏的生活是在建立北魏以后,拓跋珪“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14] ,其氏族成员开始转化为编户农民,农业生产的比重自然有所提高。另《魏书·食货志》记载:
天兴初,制定京邑,东至代郡,西及善无,南极阴馆,北尽参合,为畿内之田。其外四方四维置八部帅以监之,劝课农桑,量较收入,以为殿最。
这条材料表明四世纪末、五世纪初,部落成员很多都已经成为封建性质的农民,劝课农桑也成为北魏政府的一项重要措施。
但是长久以来的畜牧传统并不能轻易地改变,农业取代畜牧而成为国家的主导经济,粮食取代肉类成为维持人们生存的基本食物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尽管北魏统治者对农业十分重视,在入主中原以后不断地“教行三农,生殖九谷”[15] ,各给耕牛,计口授田,但事实上从事这些农业生产的主要是农奴、亦兵亦农的部落成员和新民[16] ,鲜卑本族人从事农业生产的还不普遍。在前中期他们真正重视的还是畜牧和狩猎经济,国家建有四个大型的牧场和大大小小、种类繁多的苑囿,这些牧场和苑囿不仅仅水草鲜美、适宜放牧的漠南、河西有,而且连黄河以北的许多老农业区亦变成牧场,孝文帝命令宇文福:“规石济以西,河内以东,距黄河南北千里为牧地”[17] ,当时上谷(河北怀来县境)民上书“言苑囿过度,民无田业,乞减大半,以赐贫人”[18] 。除此以外,当时的个体畜牧业也十分发达,如尔朱荣在秀容(今山西原平)的“牛羊驼马,色别为群,谷量而已”[19] ,私家有马千匹者为数亦多,这也使相当数量的农田化为牧场。这种情况的出现表明在鲜卑人的心目中农业次于畜牧,粮食次于牛羊肉,这种状况的出现主要是由于以下几方面原因:第一,北魏初入中原,正是兵革并起的时代,不停的战争客观上需要大量的战马以拟军警之备;第二,长期的战乱导致农业人口的锐减和农田的荒凉,史载,“自永嘉丧乱,百姓流亡,中原萧条,千里无烟”[20] ,“太祖定中原,接丧乱之弊,兵革并起,民废农业”[21] ,这客观上给畜牧业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和生存的资源。第三,饮食习俗是一种非常顽固的民俗现象,它的改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胡族对布满鲜膻气的牛羊肉有着执着的喜爱,在前中期,北魏和汉民族在生活习俗上的融合还未达到使胡族完全接受五谷杂粮的生活方式的程度,例如:
(王)肃初入国,不食羊肉及酪浆,常饭鲫鱼羹,渴饮茗汁,……经数年以后,肃与高祖殿会,食羊肉酪粥甚多。高祖怪之。
而茶被称为“酪奴”,朝贵相聚,“虽设茗饮,皆耻不复食,唯江表残民远来降者好之”[22] 。
这一“怪”字和“耻”字便反映出当时胡汉两族在饮食方式上有着非常明显的差别,故而,对于能够提供他们所需之食物的畜牧业便十分重视了。
但是,农耕与畜牧在食物能量生产力及人口供养能力方面存在着巨大差距,初步估算,一平方公里的土地在唐代可供养62.5人,同样面积的草场却只能供养6人[23] ,如此悬殊的能量差距促使北魏在面对人口逐步增多、胡汉融合程度渐深、军粮供给不足的情况下选择了农业,如吕思勉曾说:“野蛮之人多好肉食,然后卒改食植物者,实由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之故”[24] ,而一些人类学家甚至认为:“农耕是最后一着生计策略,而只有当狩猎采集民族没有任何现实的选择之时,他们才会从事农耕”[25] 。故而牧场开始废弃,苑囿大量被罢,正始元年,“以苑牧公田分赐代迁之户”,延昌二年又“以苑牧之地赐代迁民无田者”[26] ,这是政府从根本上的改变。《魏书·和跋传》记载平原太守和跋死时嘱其弟说:“ 灅北地瘠,可居水南,就耕良田,广为产业。”[27] 这表明一般鲜卑贵族也和汉人一样,开始广畜田宅,以田地作为资生之业,粮食自然也就成为一般家庭的资生之物了。
另外,我们从北魏贾思勰所作的《齐民要术》也可看出农耕在整个北魏经济中所占有的份量。从该书的内容结构看,农业放在种植、畜牧之前,这表明农业的地位最为重要;其次,从卷六的标题次序看,牛在马、驴、骡、养、猪、鸡、鹅、鸭、鱼之前,也体现了农耕是重点;最后,假如把畜牧和种植合起来看,种植业的比重远远超过了畜牧业,二者的比例约为79.09:20.98[28] ,显而易见,农业已完全占据了绝对的主要地位,自然毋须置疑粮食在鲜卑人饮食生活中的地位了。
其它北方、西北方、东北的民族如吐谷浑、高昌、龟兹国等在这个时期也或多或少地从事着农业生产,如《北史》卷九十七记载:
(高昌)国有八城,皆有华人……谷麦一岁再熟,宜蚕,多五果……引水溉田。
(焉耆)谷有稻、粟、菽、麦,畜有驼马。
(疏勒)土多稻、粟、麻、麦。
同书卷九十六记载吐谷浑“亦知种田,有大麦、粟、豆”,龟兹国“人以田种畜牧为业”[29] 。另《三国志》卷三十言乌桓族“耕种常用布谷为候”,《魏书》卷一百亦载勿吉族“有粟及麦”,室韦族“颇有粟、麦及穄”。从上述记载我们可以断言在高昌、焉耆、疏勒、乌桓等少数民族区域内农业已经占有一定的比例,至于究竟有多大的份量尚无法断言,但至少可以肯定一点,即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些民族都已经开始了农业化,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