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覆盖农村问题研究报告

来源:"http://www.lunwencn.com">lunwencn 作者:财政部农业司 时间:2007-11-19 10:19:05


  (三)农村教育方面

  我国现行农村教育体制是地方负责、以县为主的体制,长期以来,农村基础教育经费主要来自县乡财政和农民集资,中心和省市一级的教育经费主要用于高等教育和城市基础教育,用于农村基础教育的比重很低。2001年,财政预算内农村教育支出738.69亿元,其中,中心财政农村教育支出97.32亿元,仅占13.17%。尽管近年来非凡是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中心和省市一级财政增加了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但仍然只占很小的比重。据调查,目前农村基础教育的现状:一是教师工资基本解决,硬件设施差距很大。我们调研的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基本解决,适龄儿童入学率接近100%,但学校校舍、设备、操场等硬件设施普遍落后。陕西省大荔县还有危、漏校舍面积3.6万平方米。2001年开始实行“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到2002年底,中心资金支持的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兵团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总量达120亿元,改造D类危房(最危险的)面积3000万平方米,全国中小学危房比率由改造前的9.6%下降到7.6%。二是基础教育费用较高,农民无法承受。根据对河南、陕西、四川的农户的直接问卷调查,农村子女上学费用是目前农户家庭最大的开支。陕西省大荔县2002年平均农民家庭支出为7869.07元,其中子女上学2714.07元,占35%。宝鸡县2002年农民家庭平均支出为8219.63元,其中子女上学2334.67元,占28%。四川省三台县古井镇接受问卷调查的30户农民中,上学支出占农民家庭消费支出为33.47%,卢溪镇为30.57%,鲁班镇为28.75%。有些孩子因为支付不起学费而中途退学。当地农民说“学校修漂亮了,上得起学的孩子却少了”。三是师资水平低,教育质量不高。目前由于工资、住房及其他条件原因,农村中小学中一些素质高、教学能力强的教师或流向城市,或离开教学岗位,师资队伍整体水平难以保证,升学率低,9年制义务教育的失学率相对较低,进入高中阶段失学率剧增,往往因考分低1分或几分需要缴上万元而失学的现象比比皆是。同时,农村就业技能培训主要由一些私人部门或机构举办,只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民才能参加,而大多数农民因得不到有效的就业技能培训,外出打工或从事非农就业时也只能干一些粗活、重活、脏活,非常不稳定。

  (四)农村社会保障问题

  尽管民政部正在研究对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办法,但目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制度只是在一些地区起步。如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等已经初步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农村特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广西2003年出台了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制度。但上述地区农村人口只占全国农村人口16.56%,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非常低。

  (五)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进步方面

  目前,国家财政对农业基础建设和农业科技进步方面的支持已经体现在各个科目的预算安排上,但投入总量不足,支出结构不合理,有效性不强。既有缺位,也有越位。越位主要是财政供养的农业事业单位人员过多,用于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支出过多,一些本该由市场调节或由私人部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也由政府财政负担。而农业科技、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投入在政府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很低。

  (六)农村基层机构运转方面

  县、乡(镇)负债现象严重。实地调查的中西部地区3个县,县、乡、村都存在债务。河南省西平县目前县、乡、村债务累计达2.2亿元,其中乡村债务高达1.4亿元;河南省滑县截止2002年底,历年滚存赤字2212万元,全县债务总计2.9亿元;四川省三台县累计赤字6123万元,全县债务总计11亿元(5倍于2002年县财政收入)。

  由于财政困难,中西部地区大多数乡镇党政机构的办公经费标准低,运转发生困难,乡镇干部工资大多是“裸体工资”,并且不能正常发放。

  造成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体质量偏低、矛盾突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现行体制导致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二元结构,城乡投入差距明显。我国现行的体制格局是以工业和城市为中心,公共财政资源配置带有非凡明显的工业偏好和城市偏好,城市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基本由公共财政供给,如公共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农村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尽管各级财政都安排一定的支出,相比较而言,无论是总量水平还是相对水平都是很低的。据初步统计,2001年,全国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3300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3%,假如扣除国债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11%左右。实地调研的河南省滑县,总人口为122万人,农业人口为113万人,占总人口的93%。2002年全县人均公共建设财政投入为131元,而农村人均公共建设投入为7.55元,仅相当于人均水平的5.8%。其次,县乡两级财力有限,无力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目前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主要由县乡两级政府承担,而县乡两级财力困窘,难以提供有力支持。1998—2002年河南省西平县用于支持乡镇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不包括农村教育支出)的支出分别是1009万元、1028万元、1171万元、1013万元和1172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7%、6%、6%、4.9%和4.5%,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其他各县的情况也大致相同。第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错位,财权和事权不对称。现行体制下,中心与地方虽然划分了财权,但事权仍是模糊交叉的,非凡是在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本该由上级政府投资的公共产品,有的却通过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提供,甚至村民自治委员会还承担了较多的政务,供给主体错位现象严重。如:基础教育、计划生育都是基本国策,涉及整个国家的长期发展和长治久安,属于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应该由中心财政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但目前这些事权主要由县、乡政府以及村承担,中心和省一级负担的比例比较低。第四,税费改革留下的投资缺口暂时还无法弥补。以前,村集体兴办公共事业主要靠提留统筹和摊派集资。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从制度上规范了农民的税赋,刹住了面向农民的各种集资、摊派、收费行为。但目前中心财政和省一级财政的转移支付仅能保证基层政权的运转和农村教育的需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缺乏相应的资金来源。按照国家规定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的标准和“一事一议”

  办法筹资,往往难度大,很难议成一件事。河南省西平县最大的村也不过3000多人,建一所小学教学楼,大约需要30万元左右,靠“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大约需要7—8年。修一条乡村道路,大约需要集资10年以上。并且,全体村民大会不会那么顺利表决通过。我们走访的9个村,只有一个村办成了“一事一议”,为改造村小学筹集了一部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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