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火灾原因及调查

来源:"http://www.lunwencn.com">lunwencn 作者:赵东华 时间:1969-12-31 19:00:00

3.个别经营者法率观念淡薄,有法不依
   各种消防法规是人们长期同火灾斗争的经验总结。是人们作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标准和依据。有法不依,我行我素就难免受到惩罚。经营者中普遍存在不申报而施工,不验收而经营,无理阻碍消防安全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依法进行日常和长期的消防工作现象。这是对法律的冷漠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98年5月5日,直接经济损失达2087.7万元的北京玉泉营环岛家具城特大火灾就是这一观念的惨剧。家具城施工前未依法进行建筑审批和施工工程消防审批。后虽象征性的申请验收,但是未加以多少整改,火患依旧,终于酿成惨剧。

4.经营者缺乏基本的消防意识和知识,人为酿成惨剧
   大型集贸市场是个体户云集的地方,这些个体户多数没有受过消防教育,缺乏消防观念和防火常识。他们中有的乱扔烟头,乱拉电线已习以为常,有的随便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又不看管。流量极大的顾客的防火意识也不容乐观,乱扔烟头,乱用明火的陋习在大部分人的身上还存在着。这些对于市场的安全工作都是严重的威胁。每年集贸市场的火灾中大部分都是由人为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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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贸市场火灾原因调查
   集贸市场火灾的调查工作应根据集贸市场的火灾原因和火灾特点开展进行。
   首先工作方法方面:对于单一受灾户的火灾,可以会同市场保卫人员组成调查组。现场勘察和询问同步进行;对于多家受灾的火灾往往存在经济赔偿的问题,调查应以火灾调查人员为主,首先进行询问、取证工作,然后在进行勘察。
   其次现场勘察方面: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总的遵循现场勘察的工作步骤,依次认定起火点、起火源、起火物;认定起火原因,火灾性质等。
   再者现场访问方面:集贸市场的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着不愿作证人的心理。询问时应做好经营者的教育工作,对其进行启发、提示、鼓励。力求做到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合法。

(一) 电气火灾原因的调查
   确定为电气原因引起火灾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起火点与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相对应。
   ②确定起火前的带电状态。
   ③电气点火源具有点燃其四周存在的可燃物的能量。
   ④起火点具有电气故障点。
   同时根据集贸市场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访问。查明市场供电用电的情况,了解火灾前供电是否有问题,用电是否出现过故障。查明线路设计和安装使用,注重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是否符合电气安装规范,实际安装与原设计是否相一致。查明被引燃的可燃物的情况,注重可燃物的数量,储存方式,是否可能被电火源点燃。查明保护装置的情况,注重保护装置是否起作用。查明电气故障点,提取故障点处的线路和设备作为物证,以备进一步的检验。查明电气设备的变动情况,注重火灾扑救过程中和救火后是否有人变动过电气设备及器具,开关,插座,插头等。在发现有变动的情况下,应尽量差面其原因。查明起火前的电气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的征兆。

(二)部分电气线路火灾的调查
1.接触不良火灾的调查
   接触不良火灾的起火位置大多在有电线接头的地方,确认起火点后,应进一步查找线路、开关、配电箱、设备、插头、插座等接头处。注重是否存在熔化痕迹。如有应注重提取作为物证。提取的部位如下:
   ①电线的接头处。
   ②接线盒,插座,插头处。
   ③电气设备的接头处,配电箱,开关的接线头处。
   ④各种控制器,接触器,融断器接头处。
   ⑤将物证进行金相分析,以最后确定起火原因。

2.短路火灾的调查
   短路熔痕与火烧熔痕之间;一次短路熔痕与二次短路熔痕之间都存在着微观的区别,若想证实是短路火灾,则应该于起火点处有火灾前通电的电线且有短路熔痕,提取物证利用金相手段进行检验。
   短路火灾现场勘察应注重:
   ①起火部位有线路经过,且起火前处于通电状态确认的起火点处有短路点。
   ②短路点四周有最初被点燃的可燃物的残留物,并有以此为中心向四周蔓延的痕迹物证。
   ③起火点处有足够的痕迹物证实发生过断路。
   ④提取到电线的熔痕。

3.过负荷火灾的调查
   电气线路过负荷火灾基本的特点是:线路全线过负荷,即全线的金相组织相同;全线均匀分布大结疤;在火烧轻和没烧到的部位,线路绝缘内焦,松弛脱落。
   现场勘察时应注重在现场内和现场外同时取证。取证的重点:
   ①对全线进行彻底的勘察,导线上发现有类似过负荷的熔痕时,应提取作为物证。
   ②提取未被烧的导线作为物证,在宏观鉴别的基础上进行微观金相分析。
   ③提取导线接头处焦的胶布,注重这些接头应为未被火烧过的。 

(三) 放火火灾的调查
1.集贸市场放火火灾的特点:
(1)放火动机明显:多为故意放火,盗窃放火,报复性放火,精神病放火。
(2)放火目标明确:以烧毁市场和货物为主要目标
(3)放火时间有一定规律性:多为夜深人静的时候。 
2.调查要点
(1)明确认定起火点,查明起火点数量及特征。通常火场出现多个起火点是放火火灾的特征。但是要注重查明多个起火点间是否为相互独立的关系,而不是互相蔓延成的;放火者通常会选择市场不临街的一面进行放火,注重勘察起火点位置的非凡性;查明起火点处是否有存在火源的可能性。若其远离火元,只有人为故意携带火源至此才有起火的可能性时,往往可以认为有放火的可能性。
(2)有根据的排除起火点处所有其它火源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3)注重提取与放火行为有关的痕迹物证。如出入痕迹,攀登痕迹,盗窃痕迹,引火物的提取等。
(4)附之以调查访问综合分析设定放火嫌疑人。通常根据故意破坏,盗窃放火,报复性放火的特点设定放火嫌疑人。

(四)用火不慎火灾的调查
   其火灾现场通常具有较明显的物证特征,调查取证以火灾调查人员以及司法人员为主进行,要求主动及时,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物证要深入细致,对于孩子,成年人,老年体弱的人,酗酒的人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询问和调查。
   通常由于违章操作而不慎起火的多发生在有施工,装修的市场里,对其应多加询问,同时注重对物证的提取。

(五)吸烟火灾的调查
   此种火灾的现场很难提取到直接的物证及残留物。而吸烟者多数情况下是个人的行为,没有旁证。调查的难度较大。因此,需要通过调查访问和现场勘察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判定火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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