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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政府体制内的条条块块关系,在公共服务领域相互交叉,公共服务在行政条块关系中提供。条条有集中的倾向,让中心或上级政府来做更多的事情,如教育部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情。块块有分离的倾向,让地方做更多的事情,如地方做了很多义务教育等不该做的事情。条条集中,行政导向更加明显,机关化和事业单位化也更加明显。块块分散,公共服务区域化色彩很明显。在行政性推动的公共服务提供格局中,公共服务的样板点会做得很好,有很多闪光点,甚至是国际先进水平。但公共服务的非样板区,往往做得不好,往往惨不忍睹。块块集中,有好处,但在有些公共服务领域也轻易出现块块点状分布,区域内和区域间公共服务不均等等问题。条条集中,死而有样板;块块分散,活而不均等。这是“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另一种表现。目前的趋势是越来越倾向于向条条集中,包括财政资源,也包括国土资源等,这一倾向使得上级政府负担过重,块块倾向于缺乏积极性。而在政绩推动下,资源稀缺的块块政府往往会倾向于违规来使用一些资源。有些情况下是违规用地,有些情况下则是滥收费,滥罚款,严重的是挪用社保基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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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从公共服务的角度来说,这一局面存在很大的问题,它使得公共服务职能配置在各级政府之间都存在很大的问题。根据上文的分析,要解决这一问题,要害是要区分每一级政府的实体性职能和区域性协调职能。把实体性职能在适当的层次做实,而把区域性协调职能在式和协调的层次做实。具体措施是把城市政府当成城市政府,每一级政府直接履行自己的实体性职能,而把应该虚化的公共服务职能虚化,交给应该实化的适当的层级政府。而地级市则应该只管自己城市范围内的事情,县级政府直接由省级政府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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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在此基础上,要正确处理条块关系问题。从公共服务的角度来看,公共服务的治理应该根据本地为主,弱化条条,强化块块的原则进行。也就是说,实体性职能强化本地,区域协调性职能,则强化条条,以便形成上下级政府之间通过条条形成的辅助性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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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当然,上级政府的辅助性职能如转移支付职能,从公共服务角度来看,也未必一定要逐级履行,高一级的政府也可以适当地超过下级政府直接面向需要辅助的政府。如中心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不必一定要转移给大区,如西部,也不一定要给省,也可以转移给符合条件的县,甚至是乡镇。如GDP低于平均水平的区域可以申请,而相关的质量治理可以直接监管,也可以委托下级政府监管,也可以交给NGO,或者专业性的认证机构,甚至邀请专家来进行监管。而下级政府,如县,或者乡镇,符合条件,也可以向中心,向省等申请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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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若干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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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总之,公共服务有一定的范围,有地理范围,也有成本和受益范围。这些范围假如比较对称,公共服务的职能配置就比较合理。据此原理设置公共服务治理单位,具有多中心的特色,而且相互嵌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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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根据这一原理,再加上相关的治理学原理,可以重新思考各层级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配置关系。政府的职能可以分为实体性职能和协调辅助性职能,实体性职能直接面向老百姓,不必通过下级政府,协调辅助性职能则可以面向下级政府,但不一定要直接面向直接的下级政府,也可以越级。政府的协调辅助性职能可以通过条条来实现,但实体性职能需要强化块块的职能。以此可以精简政府层次,并有助于更好地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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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政府也可以分为实体性政府和协调辅助性政府。实体性政府比较实在,区域协调性政府则比较虚。实体性政府应该把实体性的职能做实,把不应该有的区域协调性职能做虚,乃至取消。而区域协调性职能则应该把不该有的实体性职能做虚,而把区域协调性职能做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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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gn=left>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比较顺利地理顺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层级间关系,不仅能够解决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具体问题,还可以推进相关的改革预备组织体制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