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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协商性民主是20 世纪90年代以来在西方政治学界兴起的一种民主理论。互联网公共论坛作为一种非凡的政治参与方式,承载着公民的民主理想,这种立基于新传播技术之上的参与方式打破了空间、时间的限制,增加了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直接的、全面的参与和沟通的可能性。随着网络在中国的普及,中国的公民越来越多地借助互联网来获取政治信息,并通过互联网的公共论坛及时、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并且与政府发生互动。本文通过对中国主要网站公共论坛的考察,认为,公共论坛中的政治参与在“近似地”实践着协商性民主的理想,公共协商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和制度规范,通过官、民双方的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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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害词〕公共论坛;政治参与;协商性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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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引言:互联网公共论坛的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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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互联网作为信息社会的载体和信息交流的一种手段,凭借其开放性、便利性、互动性以及信息的丰富性和服务的多样性的特质,而以惊人的速度在全球扩展,迅速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05 年1 月19 日发布的第15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截至2004 年12 月底,内地上网用户总数为9400 万,比去年同期增长8. 0%,其中使用宽带上网的人数达到4280 万;上网计算机达到4160 万台,CN下注册的域名数、网站数分别达到43 万和66. 9 万。网民的年龄结构,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04 年7 月20 日第14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其中18 - 24 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最高,达到36. 8%,18 岁以下者占17. 3%,25 - 30 岁的占16. 4%,35 岁及以下的网民7134 万人;35 岁以上的网民所占比例为18. 0%,达到1566万人。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对政治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美国闻名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预言的网络政治时代逐步成为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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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互联网的普及打破了信息的垄断,信息为公众所共享,扩大了公众对政治信息的知情权,网络化也促进了公众政治参与的发展,在中国,新浪、搜狐、网易、新华和人民等各大门户网站公共论坛的普及,使越来越多的网民借助于它来及时、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甚至与政府发生互动。我国政府在决策过程中,也开始借助网络了解和收集各种意见,以增加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吸引公民的广泛参与。但与此同时,网络的发展也可能助长极端民主化倾向。激进的个人和团体利用互联网提供的自由言论权,制造假信息,误导民众,并宣扬极端言论,挑起公众的不满情绪;一些政客和利益集团通过制造言论,进而为影响并控制政治提供了便利。网络还为侵犯个人的隐私和权利大开方便之门,个人的相关信息被滥用。质言之,互联网公共论坛的兴起和公民政治参与方式的新变化,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全新研究课题。本文打算讨论的问题是,互联网公共论坛的兴起具有什么意义?网民通过互联网的政治参与在可见的未来是否能够真正推动民主进程?互联网公共论坛自身存在的利弊为何?面对因互联网公共论坛的政治参与过程中产生的种种问题,政府应该如何应对?我们认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从理论的层面看,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在西方政治学界兴起一种民主理——协商性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理论,为我们研究、理解和分析互联网时代的民主,尤其是网络技术的运用对政治参与产生的影响,提供了新的理论工具。本文尝试运用协商民主理论来分析互联网公共论坛中的政治参与问题,探求互联网公共论坛中的协商存在的问题,并主张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过程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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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互联网公共论坛与协商性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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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协商性民主理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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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商性民主是20 世纪90年代以来在西方政治学界兴起的一种民主理论,作为自由主义、共和主义、多元主义和精英主义理论的一种可能的替代,协商民主已经成为当代西方政治学理论研究的热点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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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协商民主,政治学家从不同的角度予以界定,从协商的结果来看,协商性民主是由沟通传播导致的偏好的内生变化;从协商的过程来看,是在做出集体决定之前个人间持续的交谈(说与听);从程序和制度的层面来看,则是一套有助于促进公正的制度条件。协商性民主理论家的共同点在于,认为集体的决定应当由所有那些受其影响的人或其代表参与做出;政府与公民的协商,既是达到民主决策的必要环节,同时这种协商本身就是一种民主的实践,是政治合法性的来源之一。米勒(David Miller)、亨德里克Carolyn Hendriks)等人把协商民主理解成一种民主的决策体制或理性的决策形式,在这种体制中,每个公民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自由地表达意见,愿意倾听并考虑不同的观点,在理性的讨论和协商中做出具有集体约束力的决策。瓦拉德斯(Jorge M. Valadez)等人则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民主治理形式,平等、自由的公民以公共利益为取向,在对话和讨论中达成共识,通过公共协商(Public Deliberation)制定决策。所谓公共协商,指称的是政治共同体成员参与公共讨论和批判性地审阅具有集体约束力的公共政策的过程。与其他民主理论不同,商议性民主理论家们都强调,集体决定应该由那些认同理性和公正价值观的参与者通过协商———对话、商谈、辩论和审议而作出。民主之所以需要商议,从文化多元主义的角度思考,这一价值观潜藏着深刻而持久的道德冲突;现实世界存在的广泛的社会不平等,则造成了多数人难以有效参与公共决策;而社会的复杂性,也有必要建构一个商议的模式以容纳广泛而分散的公共领域。在商议性民主理论家看来,大多数问题是由分歧引起的,而政治中所碰到的大多数分歧都是道德的。商议自然成了政治生活的核心。公共商议作为一个交换意见的过程,目的在于解决那些没有人际的协调和合作就无法解决的问题。公共商议之所以是复杂社会诸多问题的唯一解决之道,是因为只有在一个包含一切的和公平的商议过程中——其中所有的公民都参与并且将继续自由地合作——所形成的政策才是合法的。公共商议使合法性甚至民主本身成为可能,商议能够使一个复杂的、分化的政治共同体的成员,包括持不同政见者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具有合法性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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